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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沒有固定的格式,每個地方政府制定的都是不一樣的。但是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征收中的必經環節,協議的內容關乎著我們的切身利益,所以對待每一個字都應當慎之又慎,下面京云拆遷律師為大家介紹一下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應該注意的事項。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四條:“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據此可知,提供房屋拆遷補償協議的一方只能是市、縣級人民政府或其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因此在簽協議時,我們一定要注意落款紅章到底是不是相關部門。
同時,房屋拆遷補償協議內容中必須包含被拆除房屋的基本情況、評估情況、補償方式金額時間、搬遷費、臨時安置補助費、搬遷期限、過渡方式期限、違約責任等。
此外,在拆遷過程中,經常會遇到逼簽、誘簽、騙簽的的情況,被拆遷人一定要多加注意。例如高額拆遷獎勵誘惑、認定違建、欲擒故縱、斷水斷電、工作威脅等,這種情況下,一定要沉得住氣,以不變應萬變,及時咨詢專業的拆遷律師,避免利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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