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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征地拆遷糾紛案件,都是因為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就征地拆遷補償款不能達成一致協議。生活中還是存在很多這種案例的,當被拆遷人對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不滿時該怎么解決?云合專用律師網大家準備了一下材料,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對拆遷補償不滿意怎么辦
1、補償安置問題應怎樣解決
拆遷補償安置問題可以通過兩種方式予以解決:
(1)拆遷人與被拆遷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對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做出約定。被拆遷的房屋已經出租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2)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當事人可以申請房屋拆遷補償。
2、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同意該怎么辦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確定須經過三道程序:擬訂——公告——審批。
公告期間,被征地農民有權發表不同意見,并可以要求舉行聽證會。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經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后,被征地農民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地的人民政府裁決。如果批準征地機關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那么其作出的裁決可以依法申請復議一次,對復議決定不服的,既可以申請國務院作出最終裁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3、補償安置協議達成后,對方不履行的該怎么辦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達成后,雙方應自覺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另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依協議向選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對于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應當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進行申請。對于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書面復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綜上所述,拆遷部門沒有實現與被拆遷人溝通,簽訂拆遷協議和拆遷補償時,可以先與拆遷部門溝通,在取得合理補償情況下爭取協商解決問題。溝通不成的,也可以收集好證據并聘請專業律師對拆遷人的違法拆遷行為通過行政訴訟的方式進行維權。如果大家還存在任何疑問,需要咨詢的云合專業律師網律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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