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杭州的蔣先生有點鬧心。他的父親剛剛去世了,父親生前在多家銀行有存款,加起來有兩三百萬。
現在蔣先生要繼承這筆錢,遇到了麻煩,他不知道賬戶的密碼,他的母親患有阿爾茲海默癥也提供不了幫助。銀行要求給的材料他也給不出,現在父親的遺留的存款只能一直放在銀行里了嗎?
那么,遇到這種情況,蔣先生父親的存款,怎樣才能取出來呢?我們來聽聽專業律師的說法。
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主任,王興華律師表示:因為老人去世后沒有留下遺囑,而且有多個繼承人,蔣先生做為繼承人之一想要提取老人存款,還真是不太簡單。銀行為了防止存款被冒領、保護儲戶以及其他繼承人的合法權益,會要求蔣先生提供有權取款的證明之后才能支取存款,比如公證文書或者法院的裁判文書。
王興華律師提到:因此,蔣先生可以同父親其他法定繼承人去公證處辦理公證,如果公證有困難,蔣先生可以向法院提起繼承糾紛之訴,將父親所有法定繼承人列為被告,銀行列為第三人,在法院達成調解協議或法院作出判決后,依據法院文書去銀行支取存款。
法律鏈接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執行<儲蓄管理條例>的若干規定》
第四十條第一項和第五項儲蓄存款的所有權發生爭議,涉及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應慎重處理。(一)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繼承人為證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權提取該項存款,應向儲蓄機構所在地的公證處(未設公證處的地方向縣、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儲蓄機構憑以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該項存款的繼承權發生爭執時,由人民法院判處。儲蓄機構憑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簡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額存款相關事宜的通知》
二、適用本通知規定辦理已故存款人小額存款提取業務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已故存款人在同一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賬戶余額合計不超過1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不含未結利息);
(二)提取申請人為已故存款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或者公證遺囑指定的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提取申請人同意一次性提取已故存款人存款及利息,并在提取后注銷已故存款人賬戶。
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上調本條第(一)項規定的賬戶限額,但最高不超過5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不含未結利息)。
四、已故存款人的配偶、子女、父母辦理已故存款人小額存款提取業務,應當向存款所在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交以下材料:
(一)死亡證明等能夠證明已故存款人死亡事實的材料;
(二)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出生證明等能夠證明親屬關系的材料;
(三)提取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四)提取申請人親筆簽名的承諾書。
《中國人民銀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關于查詢、停止支付和沒收個人在銀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過戶或支付手續的聯合通知》
二、關于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過戶或支付手續
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提取、過戶手續問題涉及的內容比較復雜,應慎重處理。
(一)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繼承人為證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權提取該項存款,應向當地公證處(尚未設立公證處的地方向縣、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銀行憑以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如該項存款的繼承權發生爭執時,應由人民法院判處。銀行憑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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